校园新闻网讯 4月10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圆满落下帷幕,复试采用“线下”模式,共80名考生被录取为工程管理和土木水利两个专业的首批专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文件精神,我校本着确保研考“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的总体方针,通过统筹协调、提前谋划、反复论证、周密部署,顺利完成了“线下复试”工作。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研招工作,先后成立了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全面部署。3月16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宁波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调剂工作规范》。3月22日,学校召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复试期间,校党委书记吕忠达、副校长陈志荣多次深入复试现场,检查指导复试各项工作,就复试组织和复试监督等进行部署,要求各招生单位严格规范流程和工作纪律,坚持以考生为本,加强信息公开,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研究生招生复试前后历经近一个月,在时间安排上分为“一志愿”和“调剂”两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复试工作包括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为保障整个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研究生处协同其他部门,强化研招复试培训,加强复试监督,严格复试管理。期间,研究生处负责复试整体工作的部署、安排、培训,承担了复试工作中的命题组织、笔试等工作,二级学院承担了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

本次复试流程,研究生处制定了复试工作办法和招生复试与调剂应急预案,要求二级学院组织复试模拟演练。校领导、纪委监察室、研究生处安排专人开展复试全过程纪律巡查,纪委监察室和二级学院纪委对复试全程进行了监督,对复试流程的规范性等开展检查,对复试中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了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两个招生学院均成立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科学制定了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和复试考核标准。学院聚焦校培训会议的四个“坚持”,针对复试方案的决策、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复试考题的科学设计等系列问题,多次召开研招领导小组会议,研判形势决策方案。招生学院面试现场均实现了“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和“全程录音录像”等规范管理,面试现场秩序井然,所有面试均在全程监控考场进行。经济与管理学院于3月30日完成了51名一志愿考生的面试工作,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分别于3月30日和4月9日分两批完成了142名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面试工作。

研究生处还联合宣传部、教务处、大数据处、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为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研究生处、各招生单位均安排专人对考生咨询进行答疑解惑,各学院为调剂考生提供免费午餐、免费复印等服务,多部门协作,顺利实现平安研考、应考尽考。
3月31日前,学校基本完成一志愿59名考生复试待录取工作,最终录取48名。4月10日前,完成134名调剂考生的复试待录取工作,最终录取32名。至此,我校首次研究生招生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