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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工作的计划安排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06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部门: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为有效保障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波市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提示函》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以及学校新冠疫情防控专班会议要求和宁波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现将研究生开学初期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返校

本学期符合返校条件的研究生应于20232月12日前返校做好两周的每日健康打卡,打卡起止时间: 2月6日至2月19日。研究生返校要求:

(一)全体研究生要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个人自我防护能力,做好入校健康自我管理工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学院,并报备研究生处,延迟返校。

(二)返校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做到家校“两点一线”。入校时测量体温,返校后一周内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减少人员聚集,严防疫情发生、扩散。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及时就医。

二、学籍注册

学籍注册时间为20232月12~2月17。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特殊原因(非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到校注册者,需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请假,获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或请假期满2周以上不到校注册者,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二)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提交复学申请。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应关注休学期满学生的动态状况,及时予以沟通联系。

(三)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返校的研究生,由各学院线上联系确认后予以报到注册。

(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尽可能联系到每一位研究生,包括延期、休学的研究生,提醒他们及时办理复学、注册等手续。研究生注册工作除线下办理外,还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同步完成

(五)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经导师、学院同意后可按照联合培养研究生相关规定到校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

教学安排

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及考试共计19周,20232月13(星期一)正式上课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原则上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采用线下教学模式,同时做好线上教学的相关准备(若有疫情防控新要求,将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院应提前确认任课教师的到岗情况。任课教师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及时调整相关教学计划(更换授课教师、线上授课或者推迟上课),2月1216:30向研究生处审批备案(见附件1),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在开学的两周内(2月24日周五之前),任课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提交。

(三)本学期继续执行错峰、分批就餐制度,具体作息时间仍采用学校错时上课时间安排表。

(四)对于因疫情原因暂未返校的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共同为学生提供帮助,制定兜底方案。

正式开课前,学生所在学院学位办向研究生提供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的方式,由任课教师为研究生提供具体学习方式:的途径,并建议辅助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资源,及时跟踪关注学生反馈的问题,强化过程考核,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答疑、作业、测验等环节,全力保证教学质量。

四、2022-2023-1学期延期期末考试安排

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因疫情推迟本学期进行。计划开学后4周内完成课程考试及课程归档,第5周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阅成绩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研究生,务必事先申请缓考。各学院应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通知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在2月17日16:00前将申请缓考的研究生、课程等信息汇总,并报送研究生处;无故不参加延期期末考试的研究生,相应课程按缺考处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1周:任课教师在2月15日(周三)下班前,向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考试课程的ab卷,公共课提交研究生处,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发布第2周的具体考试安排并向研究生处报备

(二)2周:学院组织安排期末考试,研究生处组织巡考。公共课考试安排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如下表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中国概论

introduction to china

223日下午

14:00-16:00

教一203b

基础汉语

chinese

224日下午

14:00-16:00

教一203b

(三)3~4周阅卷、成绩录入系统及课程档案归档,要求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完成成绩提交。系统提交成绩截止时间3月10日(周五)16:30

(四)补(缓)考安排补(缓)考将安排在期中前后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研究生考试成绩登记为缺考0分的(缓考除外),不得参加补考。

(五)请各学任课教师参照数字宁工20221129日公共通知发布的《2022-2023-1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规定的通知》下载相关期末考试文档,并按文件执行。

实习实践

本学期存在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的学位点,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展开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履行审批手续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学院同意后方可前往。在实习实践活动中,加强自我科学防护,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的防疫要求。


研究生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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